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受委托,公开发布包头文旅花苑市场招租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租原则
1、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定民生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做好包头文旅花苑市场的招租工作。
2、结合花苑市场实际经营情况、保障国有资产收益能力并兼顾原承租人的现实需求。
3、原承租人优先续签。
二、招租范围
文旅花苑市场内空置商铺、柜台、门面房,以及2024年5月1日之前合同到期商铺及门面房(后附文旅花苑的招租价格明细表和总平面图)。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
日。
四、经营业态
文旅花苑各区域均划定经营业态范围,不得超范围经营,报名竞价视为同意按照划定经营范围经营,并同意遵守包头文旅花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面管理,如超范围经营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
五、招租流程
1、原承租人续签
(1)原承租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原始花苑市场《租赁合同》在规定时限内与包头文旅花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续签新的《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
(2)签约时限:2024年4月6日—2024年4月10日。
(3)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和缴纳租金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利。该商铺、柜台、门面房将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
2、空置和未续约的商铺、柜台、门面房由包头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1)网络竞价:即通过自由竞价方式,价格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到最高价格成交,即成为最终承租人,并与包头文旅花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2)网络竞价时间:由包头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以文旅花苑的招租价格明细表作为挂牌底价组织网络竞价,时间以具体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
六、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2、承租房屋的维修、装修和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装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对所承租房屋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合同后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承租人有义务对交还出租方的房屋恢复原状,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分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商铺、柜台、门面房,并不承担任何损失。
4、其他费用:正常经营所需要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经营等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房屋不得经营和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
6、与承租相关的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通知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缴纳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另行处置标的。
8.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并遵照履行。
七、联系方式
详情登陆包头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站(www.btcqjy.com)查询。
咨询电话:刘先生13614727332 15598498887
刘女士13474820614 6862329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正信集团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