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3月,是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许可设立的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业机构。我所自成立以来,经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及资产评估师协会审查均无不良执业记录,并于2017年度后被行业协会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4A级机构。
我所现有执业资产评估师8名,业务助理人员6名,为适应评估业务开展需要还聘请专业工程师等业务顾问若干名。我所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工作作风严谨,恪守《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在长期专业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专业从事: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
2、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3、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国家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4、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5、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6、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及产权转让;
7、资产转让、置换;
8、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9、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及资产涉讼;
10、资产评估复核评估;
11、征收补偿涉及的各类资产补偿评估;
12、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评估;
13、企业内部资产有效管理需要涉及的资产评估;
14、资产对外抵押、质押、担保;
15、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
16、企业年检资质审查涉及的资产评估;
17、企业申请项目资金涉及的资产评估;
18、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涉及的资产评估;
19、企业合资合作、对外融资涉及的资产评估;
20、企业账外资产入账评估;
21、市场需要的各类项目评估。
内蒙古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管理及培训制度、业务风险及质量控制制度、首席评估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及使用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以三级复核为核心的评估业务风险控制系统,用制度建设保证业务质量。
内蒙古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将严格按项目委托合同的条款执行评估业务,安排优秀有经验的评估技术人员,配套精良的仪器设备,合理有效的安排评估工作程序,快速准确的出具评估结论和评估报告。
内蒙古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业务理念,秉德交友,诚恳稳健,希望以业务为媒介,广交朋友,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