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的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和确定制度,根据《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参照《挂牌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挂牌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昆北街道办事处决定对新城村51#地块((以下简称51#地块))进行挂牌确定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面积:约196966平方米,约合295.44亩。
(二)界址:北沙梁路以南,兵工大道以北,昆北东路以东,民族东路以西(以下简称51#地块)。
(三)土地现状:该地块的约70%已经征收,还剩余30%的土地没有征收。
(四)规划用途:居住用地。
(五)居住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2.3,高度≦80米,建筑密度≧30%。
二、实施方式:
1.51#地块剩余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由确定的一级开发投资人出资,区政府负责组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土地一级开发内容按照《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包府办发[2019]6号)规定实施。
2.通过挂牌方式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与昆区政府、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
三、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申请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有意申请者须于挂牌期内提出申请。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书;
(二)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属于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申请的决议;
(五)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保证金缴纳凭证。
2.联合申请的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二)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含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
(三)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联合申请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自然人除外);
(六)申请人属于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申请的决议;
3.自然人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书;
(二)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的申请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未按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人取得《受理申请通知书》,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挂牌公告时间、受理申请时间及地点
1.挂牌公告时间:2020年03月28日至2020年04月16日(受理申请时间:上午09: 00-11: 30,下午14: 30-17:00以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2.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六、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3.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受理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4.缴纳要求:申请人在电汇或转账时在汇款用途或转账用途一栏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5.交易保证金的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账号:154025619115
户名: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摘牌确定为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退还剩余金额;未摘牌的竞价人,7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
1.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2竞价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
3.竞价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受理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4.缴纳要求:申请人在电汇或转账时在汇款用途或转账用途一栏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5.竞价保证金的缴纳账户:
户名: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局,账号:63068971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行号:305192000013。
注:摘牌确定为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一级开发投资资金;未摘牌的竞价人,昆区财政7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土地一级开发期限及年利润率
1.5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期限为半年,年利润率不超过18 %。
2.本次报价起始报价为18%,报价幅度为每次年利润率降低1%(或1%的整数倍)。
3.5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投资预算为8000万元(最终投资数以地块成本审核确定的投入资金为准)。
审定的投入资金使用范围,以《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包府办发[2019]6号)规定为准)。
摘牌确定为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人的须交纳不低于项目预算投入资金2%的履约保证金,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管理,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九、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收取
十、本次挂牌活动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详情见后附动态报价须知
十一、挂牌人及代理机构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动态报价须知
一、本须知依据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相应的交易规则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制定。
二、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系统——权益互联综合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权益互联”,https://www.qyhl.com.cn/),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权益互联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三、申请人参加本次动态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产权交易规则,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本次动态报价采用“保证金交易制”,保证金规则: 竞价人需按时足额缴纳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要求的竞价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金额,在保证金充足的前提下,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竞价。申请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参与本专场竞价项目的保证,用于竞价项目的履约担保。若申请人发生违约,挂牌方和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将扣除申请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中止申请人在权益互联的竞价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五、申请人取得报价资格的程序如下:
1、在权益互联进行注册;
2、在权益互联——个人中心——认证中心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录入;
3、进入任意标的详情页面,点击“参与报价”按钮,同意本须知并签署《竞价承诺函》;
4、申请人按照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交纳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保证金后获得报价资格,即可参与报价。
六、申请人应于动态报价活动开始前,登录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或权益互联(https://www.qyhl.com.cn/)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七、权益互联平台上展示的本项目地块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系根据挂牌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地块做任何担保,对此申请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八、本次动态报价活动按本项目地块现状进行竞价,申请人可以对本项目地块进行踏勘。申请人一经报价,即表明认可本项目地块现状。
申请人认可并同意:申请人一旦竞价成功成为摘牌人,则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或不了解本项目地块为由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放弃摘牌。
九、本次动态报价地块信息详见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
十、本次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1、自由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进行报价,申请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摘牌人。
十一、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的减价幅度详见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申请人的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减去减价幅度的整数倍。
十二、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摘牌人将收到权益互联定向发送成交通知的手机短信,或通过权益互联账户查看成交记录。摘牌人应按照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披露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持交易服务费缴纳收据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签署《动态价成交确认书》及其他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后办理其他事宜。
十三、摘牌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的,构成违约。挂牌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保证金,有权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
十四、摘牌人应根据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披露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挂牌人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超过期限仍未签订的,将视为摘牌人违约,丧失资格,保证金将被扣除。
十五、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有权确认报价无效,取消申请人在权益互联的竞价资格,并扣除申请人交纳的保证金,保留对申请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六、申请人应对其参与动态报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申请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动态报价系统,在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申请人本人的行为,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十七、因申请人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及动态报价系统发布的动态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3、由于申请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由于申请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动态报价活动的时间以动态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八、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低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地块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网络竞价连接: https://qyhl.com.cn/jjdt/detail/4584.html